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等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3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度,统战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战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对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单位的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员从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整理、汇总、发布相关信息,并协助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二)细化公开内容。统战部信息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师生、有利监督的原则,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并逐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坚持把师生、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统战部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单位基本情况,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信息,学校代表性人士信息,“同心•光彩”助学金评选信息,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方面信息等方面。
(三)拓展公开方式。单位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注重形式和实效的统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方式公开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单位网站快速、便捷优势,努力把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校园网、校报、会议等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单位通过QQ群等现代化交流平台,保持有关信息的公开互通。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3-2014学年,通过学校新闻网发布重要信息1篇,在《山东理工大学报》发布重要信息2篇,通过办公系统录用发布校园信息1篇,通过统战部网站发布重要信息8篇。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3-2014学年度,统战部主要及时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内容:
(1)基本情况方面信息。包括部门介绍、工作职责、重要规章制度、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2)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信息。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情况,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等。
(3)学校代表性人士信息。包括学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等。
(4)“同心•光彩”助学金评选信息。包括“同心•光彩”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与结果等。
(5)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方面信息。学校对港澳台,尤其对台交流情况,赴台选送交换生情况等。
3.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和统战部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二是以文件、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统计报表、年鉴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等会议公开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对2013-2014学年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的电话或邮件,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单位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统战部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单位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单位的知情权。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截至目前,单位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有效,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等。下一阶段拟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员等,要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单位实际,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积极利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多渠道征求听取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党委统战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