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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研究

执政与参政关系的辩证思考

发布时间:2019-05-27 发布者:乐达网络

[内容摘要]执政与参政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共同的利益目标、政治操作上的清廉新,因而具有一致性。执政与参政在地位、条件、性质等方面,又有原则差别。二者统一于安邦兴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事业中。 
    [关键词]执政 参政 统一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由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国情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正确处理好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关系,对于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巩固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共同基础上的一致性 
    执政即指执掌国家政权。由于社会制度和社会政治状况的不同,各国执政党执政的政治内涵并非完全一致。在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的西方国家,执政党所执掌的国家政权,仅仅是国家的行政权力,而对立法权和司法权,以及对社会的各种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意识形态、社会生活等等,只能施加有限的影响,而不能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在我们国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但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力,还对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的各种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意识形态,社会生活等等都实行全面的、有效的领导或影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参政是指参加国家政权建设,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具体内涵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一个参加”是参加国家政权,“三个参与”实际上是参加国家政权的具体化。执政与参政有着共同的基础,表现出极强的一致性。 
    其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中共中央文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①即是说,我国各政党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平等地位,决定了二者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也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在野党的关系,而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必须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性,不包办,不干预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执政与参政以宪法和法律为共同准则。 
    其二,执政和参政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我国政治稳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当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共同的政治基础和行动准则。各民主党派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纲领,但不能和四项基本原则相违背。1983年,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所通过的各个党章,都重申了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事实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尤其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各民主党派自愿和必然的选择。正是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和各民主才能做到“长期共存”,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才能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其三,执政与参政具有利益目标上的一致性。中国各民主党派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诞生的,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联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和性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已随着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不再具有阶级联盟的性质,而成为各自所联系的那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新时期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的变化,使其参政与共产党执政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致力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独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共同利益目标的基础上,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精诚团结、通力合作、风雨同舟,结成亲密的友党关系,从而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有着显著的区别。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中, 各政党是不同利益的集团的代表,各政党之间形成的是以竞争为主旋律的政敌关系。彼此倾轧,尔虞吾诈,勾心斗角是这种政敌关系的具体表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人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的理想和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各党派“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②“这种状况是他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他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③ 
    其四,执政与参政都具有具体操作上的政治清廉性。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各民主党派参政有着一致的利益目标。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即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的友党;同时,各民主党派又是中国共产党的诤友。中国共产党欢迎支持各民主派从大局出发,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参政党的身份,以诤友的热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负责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执政和参政的合作,靠的是共同的政治理想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执政和参政,有共同的行为准则,即宪法和法律。所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一种清廉的政治关系。这和资产阶级政党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资产阶级政党是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力使政权按照自己的政治意志去转动,各利益集团必然要通过政党去控制国会和组织政府,而操纵和扶植政党的手段之一,就是提供政治资金。在权力的运行中,金钱以其特殊的功能影响权力,权力则积极为金钱服务。“金”与“权”的巧妙结合构成了西方金权政治的总体结构,展现了西方政党制度的实体方面。在美国,无论是总统竞选,还是国会议员竞选历来都是金钱“游戏”,特别是总统竞选中,两党的耗资非党惊人,而且一届胜过一届。1972年,两党花掉了竞选费4亿美元,1976年花掉了5.4亿美元,1980年用去8亿美元。由此看来,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制度中,金钱是政治运动的母乳。 
    二、原则区别下的差异性 
执政与参政表现出极强的一致性。但同时二者的差异性也极其明显,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有着原则的区别。 
    其一,构成人员的空间范围不同。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全体工人阶级(包括工人阶级所有阶层和成员),体现的是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的仅仅是工人阶级的一个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体现的是这一阶层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各民主党派并不在普通的工农中发展党员,也不充分代表他们的利益,因而,有其局限性。 
    其二,各自表现出的性质不同。中国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所有阶层中最优秀的分子组成,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她体现的是充分的先进性;民主党派由于只包括知识分子这一工人阶级中的单一阶层,并且还延伸到有各种阶级成分和政治立场的爱国者群体中,因而体现的是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双重特点。 
    其三,二者奋斗目标不同。如前所述,民主党派的奋斗目标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即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则除了其在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外,还有其最终奋斗目标即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表现出的是最远大的志向和最长远的眼光。社会主义时期的目标与最终目标相结合,会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目标。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有了这样的团结,任何困难和挫折都能克服”。④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原则区别,决定了执政与参政的差异性。 
    首先,这种差异性表现为执政主体的绝对一元性和参政主体的多元性差别。“在中国,在五四运动以来的六十年中,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像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⑤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同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中国只能由集中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共产党来执政,而不能采取西方的多党制,不能搞执政上的“轮流坐庄”。即是说, 在社会主义中国,能够而且必须执掌政权的,只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主体是绝对的一元的。中国现有8个民主党派,它们都有各自党章以及党章规定下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但它们之间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即它们都是独立的主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8个民主党派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和义务。参政主体的这种多元体,是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时,也使它明显区别于执政主体的一元性。执政主体的绝对的一元性与参政主体的多元性,使执政和参政产生明显的差异,即执政地位是不可替代的,而参政是可以互相联合、互相渗透甚至是互相替代的。执政与参政的这种差异性,是新时期中国政党制度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 
    其次,执政与参政的差异性表现为执政的前提性与参政的条件性的差别,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多党合作制度下执政与参政相互协调、完善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我们党同其他几个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方针要坚持下来,但是,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⑥强调共产党执政的前提性,并不否认各民主党派的参政的积极作用。事实上,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共产党搞好执政的重要条件。“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是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在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斗争中,各民主党派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帮助和推动各自的成员及联系的人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也都作出了宝贵的贡献。”⑦ 现在,各民主党派已由过去的阶级联盟变为政治联盟,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各民主党派从组成人员来看,知识分子占有绝对多数,且具有“高”和“广”的特点,即代表层次高,联系范围广。这两大特点决定了各民主党派在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投身到现代化建设方面,在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人才方面,在引进外资,创办三资企业方面,在国际性的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在维护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局面、促进祖国统一乃至世界和平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目标是:“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们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水平看,各民主党派参政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取得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与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⑨ 
    最后,执政与参政的差异还表现为执政的主体性与参政的补充性的差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多党合作的前提,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前提和根本保证。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就无从谈起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从这个方面讲,中国共产党执政,在执政与参政中是主体,起主导作用,它主导中国的社会主义方向,主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主导改革开放的方向和进程,主导中国的对外政策等等。各民主党派参政,在保持政治上的自由和组织上的独立的前提下,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服从于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从这方面讲,参政是从属的、服务型的,因而是补充性的。这使参政与联合执政明显区别开来。从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具体规定就能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各民主党派担任人大代表,是通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联合协商推选侯选人,依照法律程序选出的,他们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照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规则》等法律进行活动,不能组织议会党团,不能以所属党派的身份进行活动。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不是根据中共和民主党派在人大代表中人数的多少来分配席位,而是由中共统战部、组织部和政府工作部门通过考察和培养,经过各民主党派协商,推荐适当任职人选,依法任命的。在政府中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无疑同民主党派有联系,但他们在政府机关中的工作,不是代表民主党派,而是同政府部门任职的共产党员一样,都是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令、法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安国兴邦中的统一性 
    执政与参政的一致性和差异性,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在一致的基础上产生差异,在差异的前提下讲求一致,即一致是差异的基础,差异是一致的前提。执政与参政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共同的目标,操作上的共同准则以及执政与参政主体的平等的法律地位,是执政与参政共同存在,相互配合的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存在的基础。离开了这种共同性、一致性,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和参政就不可能同时存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就难以贯彻。当执政与参政失去了一致性的时候,执政对应的只能是“在野”、“反政”。执政与参政的一致性并非绝对的,而是以差异为前提的。如前所述,执政与参政的差异性表现为执政主体的绝对一元性与参政主体的多元性,执政的前提性与参政的条件性、执政的领导性与参政的接受领导性、执政的主体性与参政的补充性差别。这种差异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依据,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的依据。离开了差异性这一前提单讲一致性,执政参政并存的格局就很难存在,取而代之的只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几个政党的“联合执政”、“轮流坐庄”。“联合执政”、“轮流坐庄”只能是社会的倒退。在一致的基础上产生差异,在差异的前提下寻求一致,是执政与参政表现出明显的辩证统一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与参政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实现现代化,振兴中华民族,是我们的根本利益所在。治国必先治党。新时期要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的工程,把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为此,要从严治党,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发挥党的三大优势,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中国共产党需要调动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当然包括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这样,“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10)这就要求参政党继承发扬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适应时代要求,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执政与参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兴国安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通力合作,共创伟业。 
    总之,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是辩证统一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是新时期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1)《十三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册第23页。 
    (2)(3)(5)(6)(7)(9)《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67页、267页、170页、267-268页、203-204页、205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0页。 
    (8)《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88页。 
    (10)《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7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