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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各级人大代表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9-05-27 发布者:党委统战部

1.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参加人大会议,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向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并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行使人民代表的职权。

2.根据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参加各种考察活动,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宣传贯彻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帮助本届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3.注重社会调查,关注社情民意,为当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特别是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建言献策。

4.参加校党委召开的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保持与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维护学校利益,并通过人大会议或相关的渠道反映情况,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事业做贡献。

5.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关心国内外大事。

6.严于律已,谦虚谨慎,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群众中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7.积极做好议案材料的准备工作和提交工作。

8.参加人大有关会议和活动期间,主动与各行各业人大代表进行联系和交流,积极宣传学校建设和发展形势,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