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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27 发布者:党委统战部

1.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有关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校党委的要求,组织好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

2.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3.座谈会或情况通报会召开之前,要根据校党委的要求和会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时间、内容和参加会议人员。

4.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一般由党委领导同志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邀请有关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5.统战部负责会议的通知、准备、记录、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并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作出处理,统战部对落实情况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并尽快向党外代表人士反馈。

6.学校基层党组织应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