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和《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21〕4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3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党委统战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本部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部门的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员从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整理、汇总、发布相关信息,并协助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二)细化公开内容。本部门信息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师生、有利监督的原则,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并逐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内容。信息公开主要涉及:本部门基本情况;学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信息;学校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学校开展民主党派相关活动情况;学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情况等方面。
(三)拓展公开方式。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即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注重形式和实效的统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方式公开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快速、便捷优势,努力把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校园网、校报、微信公众号、会议等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通过省委统战部《山东统战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统战工作动态》及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交流平台,保持有关信息的公开互通。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1-2022学年,本部门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发布通知7条,通过学校新闻网、校报等渠道发布重要信息10余篇,通过本部门网站发布、更新信息60余篇,通过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发布统战工作信息20余篇。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21-2022学年,本部门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内容:
(1)基本情况方面信息。包括部门介绍、工作职责、重要规章制度、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
(2)学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信息。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理事情况,各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情况介绍及章程等。
(3)学校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包括学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等。
(4)学校开展民主党派相关活动情况。包括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情况,民主党派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考察调研、专题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党派团体工作规范化提升行动情况等。
(5)学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包括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季度读书会,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6)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情况等。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和统战部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二是以文件、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统计报表、年鉴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党外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部门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党委统战部及时、有效、完整地将部门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知情权。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截至目前,本部门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等。
下一步,党委统战部将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党委统战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