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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发布者:党委统战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214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3部分。报告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

一、概述

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统战工作,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标《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党务公开目录》,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开展专门培训,厘清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

(二)聚焦公开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并逐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内容;二是坚持正面引导、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学校发展和公众关切热点,做好政策解读,传播正能量;三是坚持方便师生、有利监督的原则,把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梳理公开工作清单、形成公开事务的精细化管理,着力研究和解决公开工作难点和瓶颈问题。

(三)优化公开平台,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特色。定期征集党外人士提案或意见,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就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主动分享传播学校发展最新动态,汇聚前行力量;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学校“督查督办”系统等,努力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即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统战特色。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通过本部门网站发布、更新信息74篇,通过学校新闻网、校报等渠道发布重要信息29余篇,通过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发布统战工作信息13余篇;通过年鉴形式信息公开6条;通过文件形式信息公开1项;通过公告栏形式信息公开4项;通过统计报表形式信息公开4项;通过会议、座谈方式信息公开5项。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情况方面信息。包括部门介绍、工作职责、重要规章制度、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

2)学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信息。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理事情况,各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情况介绍及章程等;

3)学校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包括学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党外代表人士典型事迹等;

4)学校开展民主党派相关活动情况。包括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情况,民主党派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考察调研、专题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党派团体工作规范化提升行动情况等;

5)学校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包括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季度读书会、支持党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等;

6)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工作情况等。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主要途径:通过学校和统战部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以文件、公告栏、统计报表、年鉴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通过党外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部门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统战部及时、有效、完整地将部门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知情权。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截至目前,本部门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统战工作关注度较低,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以上问题,统战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认识,强化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和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信息公开的法律观念和自觉意识, 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切实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义务和责任落实落细。

(二)丰富载体,提高时效。继续加强本部门网站建设,丰富网站信息内容,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渠道、新载体;加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规范公开,积极呼应师生关心和社会关切的重要信息,增强公开的针对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