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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新闻

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08-16 发布者:孙清立

    8月11日上午,山东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任务。

   

 

    省委书记姜异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省政协主席刘伟,省委副书记龚正出席会议。

    姜异康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他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民族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民族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把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我省实际工作当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我省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我省民族工作推向前进。

  姜异康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加快世居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民族乡村帮扶工程,加大对民族村居、民族企业和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促进民族镇产业集群发展、城镇规模壮大。要加大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保障力度,以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多做雪中送炭、为百姓排忧解难的事,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扎实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等民族地区工作,坚决完成中央交给山东的对口支援工作任务。要重视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着眼于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让各民族在齐鲁大地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政策,加强爱国主义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学生自觉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贡献力量。  

  姜异康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要强化依法管理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依法办事,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突破重点难点,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问题。要把握正确导向,深入挖掘和用好齐鲁文化资源,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顺应社会发展,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努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姜异康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全局工作与民族工作的关系,努力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下大气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与有关部门方面的沟通协调,当好党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委、政府的周围,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郭树清在主持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姜异康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的原则要求、具体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紧密联系地区和部门工作实际,坚持发展为先、和睦团结、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省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对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省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翠云传达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副省长王随莲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我校党委统战部部长何庆梅参加会议。